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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鹤山市房地产管理局古劳房地产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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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市房地产管理局古劳房地产管理所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古劳镇升平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国用(2002)第000131号。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古劳镇双桥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国用(2002)第000134号。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古劳镇双桥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国用(2002)第000133号。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古劳镇双桥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国用(2002)第000139号。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古劳镇双桥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国用(2002)第000128号。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古劳镇升平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国用(2002)第000130号。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古劳镇升平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国用(2002)第000140号。

  特此声明。

声明人:鹤山市住房管理中心

代理人:黄德富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