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5〕0004号
现有宗地440784001006GB04277,坐落于鹤山市沙坪街道玉桥村民委员会,宗地面积2554.15平方米。该地原批准文号:鹤国土征(94)第121号,用地者鹤山市沙坪镇玉桥管理区龙潭里村,原批准用地面积2640平方米。该宗地因历史原因一直沿用至今未办理土地登记,四邻无争议,经重新核实用地面积为2554.15平方米,现申请拟登记到鹤山市沙坪街玉桥村龙潭股份经济合作社名下,土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权利性质为划拔,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如对该地范围内的土地房产权利有异议,请当事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的权属证明向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权籍调查业务窗口,电话:0750-8883267)提出土地房屋权利主张。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予以鹤山市沙坪街玉桥村龙潭股份经济合作社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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