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5〕0002号
现有宗地440784006009JB00524,坐落于鹤山市鹤城镇先锋村民委员会,宗地面积2401.65平方米。该地于1988年办理土地登记,土地证号:鹤府集建字(鹤城)第63372号总字第116号,原权利人“光明小学”,原办证面积8351平方米,现核实土地面积为2401.65平方米。经核查,该宗地实际使用权属为鹤山市鹤城镇先锋经济联合社,四邻无争议。现申请拟登记到鹤山市鹤城镇先锋经济联合社名下,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类型为批准拨用,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土地面积为2401.65平方米。如对该地范围内的土地房产权利有异议,请当事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的权属证明向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权籍调查业务窗口,电话:0750-8883267)提出土地房屋权利主张。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予以鹤山市鹤城镇先锋经济联合社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 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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