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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区裕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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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裕光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桃源镇蟠龙村民委员会黄岗岭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桃)第07090021号总字第46058号,面积112平方米,东至:丽娟,南至:驹光,西至:亦光,北至:朝根。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区裕光(已故)

  申请人:区卓勤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