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变更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登记手续。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二楼,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0-8200290 联系人:易先生
序号 | 权利人 | 登记类型 | 坐落 | 宗地号 | 面积 (公顷) | 备注 |
1 | 鹤山市桃源镇旺龙村龙珠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鹤山市桃源镇旺龙村民委员会 | 440784005005JA00036 | 0.8957 | 原宗地440784005005JA00008,权利人鹤山市桃源镇旺龙村龙珠经济合作社、鹤山市桃源镇旺龙村太平经济合作社、鹤山市桃源镇旺龙村旺边经济合作社,面积7.3816公顷。现经核实,变更为两宗地:宗地440784005005JA00036,权利人鹤山市桃源镇旺龙村龙珠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面积为0.8957公顷。宗地440784005005JA00035,权利人鹤山市桃源镇旺龙村龙珠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桃源镇旺龙村太平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桃源镇旺龙村旺边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面积为6.4860公顷。 |
2 | 鹤山市桃源镇旺龙村龙珠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桃源镇旺龙村太平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桃源镇旺龙村旺边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 | 集体土地所有权 | 鹤山市桃源镇旺龙村民委员会 | 440784005005JA00035 | 6.4860 | 原宗地440784005005JA00008,权利人鹤山市桃源镇旺龙村龙珠经济合作社、鹤山市桃源镇旺龙村太平经济合作社、鹤山市桃源镇旺龙村旺边经济合作社,面积7.3816公顷。现经核实,变更为两宗地:宗地440784005005JA00036,权利人鹤山市桃源镇旺龙村龙珠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面积为0.8957公顷。宗地440784005005JA00035,权利人鹤山市桃源镇旺龙村龙珠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桃源镇旺龙村太平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鹤山市桃源镇旺龙村旺边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面积为6.4860公顷。 |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13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