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鹤山市沙坪人民路27号之十一至之十五的不动产权登记,宗地号440784001012GB01188,权利人:广东省江门市汽运集团有限公司鹤山汽车总站,不动产权证号:粤房地证字第2167761号,核发证书的登记房屋用途为非住宅,现申请将上述房屋用途为车库,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二楼权籍调查业务窗口,电话:0750-8200290)。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