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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麦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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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德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址山镇昆阳村民委员会沃秀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址)第1414104号总字第84077号,面积22.6平方米,东至:龙山市场,南至:潘,西至:麦栋,北至:龙山大道。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麦德富(与“麦德”同属一人)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