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记载,权利人“彭利益”,坐落在鹤山市宅梧镇靖村村民委员会少村山(土名),面积为346.5亩的林地使用权,证号:鹤林证字(2008)第84040202号。因该林地使用期限已到期,按《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双方没有任何债务纠纷,均同意不再续约。现因权利人彭利益不能亲自办理相关不动产注销手续,现由鹤山市宅梧镇靖村村民委员会按程序申请办理该林地的注销登记手续。如对该地范围内的土地房产权利有异议,请当事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的权属证明向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二楼权属调查窗口,电话:0750-8200290)提出土地房屋权利主张。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直接注销该林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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