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马楚帆等)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2年9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四楼,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0-8202208   联系人:李小姐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登记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宗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途

备注

1

马楚帆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鹤城镇鹤城村民委员会西门村

440784006008JC00195F00010001

90.30

207.95

农村宅基地

2

温胜康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鹤城镇鹤城村民委员会西门村

440784006008JC00535F00010001

310.00

314.91

农村宅基地

3

凌李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鹤城镇鹤城村民委员会水浪村

440784006008JC01082F00010001

110.00

269.70

农村宅基地

4

何丽玲、何丽虹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鹤城镇鹤城村民委员会古劳村1号

440784006008JC02135F00010001

135.35

137.50

农村宅基地

5

何建庆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建物)所有权

鹤山市鹤城镇鹤城村民委员会古劳村

440784006008JC02136F00010001

140.83

255.16

农村宅基地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