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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胡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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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建如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雅瑶镇石湖村民委员会上西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雅)第07080004号,总字第36576号,登记面积57.3平方米,东至:地圹,南至:侨房,西至:空地,北至:文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建如(已故)

  申请人:谢结兰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