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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赖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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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光明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宅梧镇白水带村民委员会浪圹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宅梧)第10180005号总字第68523号,登记面积190平方米,东至:田,南至:公路,西至:田,北至: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赖光明(已故)

  申请人:赖健兵、赖树容、赖秋荣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