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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刘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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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耀强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龙口镇协华村民委员会龙护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龙)第03040002号总字第20436号,登记面积37.7平方米,东至:自己屋,南至:耀均,西至:路,北至:锦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耀强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