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账启程(江门)财税科技有限公司: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赋予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我局于2025年7月对南大账启程(江门)财税科技有限公司代理记账业务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南大账启程(江门)财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账启程公司)成立于2022年1月2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是张红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700MA7G140W2J,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商会中心33号301(自编号:之五)。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税务服务;软件开发;财务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商标代理;承接档案服务外包;安全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评价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机构设立及备案情况
南大账启程公司2022年8月19日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编号:DLJZ44078420220006,2025年3月25日向市财政局备案,2024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表》的业务负责人为陈颖君,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其他专职从业人员17人。上述人员在2024年度均已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三、执业质量情况
南大账启程公司建立有《代理记账业务内务规范》;在代理记账业务上基本能够遵循《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内容,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按规定对委托方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反映会计信息。每月账务处理完毕,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能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按时申报、缴纳各项税款。
在南大账启程公司的代理记账业务中抽查了部分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未附必要的原始凭证或在经济业务不清晰情况下未进行补充说明的情况。如:某设备有限公司2024年12月份记19号凭证支付通信费,凭证附件只有银行回单,没有附上通信费发票;如:某贸易有限公司2024年10月记27号凭证收到款项没有附银行回单,记账凭证上挂账的往来明细科目与银行对账单明细不符,凭证里没有对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进行说明。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第四点“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的相关规定。
四、南大账启程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
经检查,发现以下问题:
(一)部分经济业务存在审批流程不全的情况,未经相关负责人员审批签字:2024年9月记34号、35号凭证,支付业务招待费,未见审批表和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不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版)第七十八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一)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的相关规定。
(二)申博sunbet官网_沙巴博彩公司推荐计提工资以及发放工资的材料另行装订存档,没附在凭证后面。南大账启程公司在检查时能够提供完整的工资明细记录,但建议将工资明细表附在凭证后,以减少审计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五、检查建议
(一)对于南大账启程公司自身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面,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小企业会计准则》,做到所有记账凭证附件依据充足,原始凭证合规合法,审批手续齐全。
(二)对于代理其他公司的记账方面,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规范记账,做到所有记账凭证附件依据充分,对难以取得完整原始凭证的,要有详细说明并经委托记账单位及其股东确认。对该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的业务,要正确运用恰当的会计方法进行核算,以更好地提高会计核算的质量。
鹤山市财政局
2025年8月19日
附件:
相关稿件: